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各地、市199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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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各地、市199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的批复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358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98—0020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8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杭州市1998年企业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的批复 浙劳复[1998]65号 根据省政府浙政[1997]15号和省劳动厅浙劳险[1998]43号文规定,结合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998年正常调整的实际水平,经研究核定,同意你市199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设置为73元、75元、78元三档,在市本级及所属各县(市、区)中执行。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二日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温州市1998年企业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的批复 浙劳复[1998]66号 温州市社会保险局: 根据省政府浙政[1997]15号和省劳动厅浙劳险[1998]43号文规定,结合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998年正常调整的实际水平,经研究核定,同意你市199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设置为20元,在市本级及所属各县(市、区)中执行。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二日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湖州市1998年企业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的批复 浙劳复[1998]67号 湖州市劳动局: 根据省政府浙政[1997]15号和省劳动厅浙劳险[1998]43号文规定,结合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998年正常调整的实际水平,经研究核定,同意你市199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设置为70元、75元二档,在市本级及所属各县中执行。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二日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嘉兴市1998年企业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的批复 浙劳复[1998]68号 嘉兴市劳动局: 根据省政府浙政[1997]15号和省劳动厅浙劳险[1998]43号文规定,结合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998年正常调整的实际水平,经研究核定,同意你市199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设置为68元、70元、72元三档,在本市级及所属各县(市)中执行。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二日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绍兴市1998年企业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的批复 浙劳复[1998]69号 绍兴市劳动局: 根据省政府浙政[1997]15号和省劳动厅浙劳险[1998]43号文规定,结合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998年正常调整的实际水平,经研究核定,同意你市199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设置为60元、70元、80元三档,在本市级及所属各县(市)中执行。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二日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金华市1998年企业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的批复 浙劳复[1998]70号 金华市劳动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58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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