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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厅转发《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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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厅转发《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470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0—0052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0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厅 转发《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浙劳薪[2000]81号 各市、地、县劳动(人事劳动)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57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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