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部分建国前参军1954年后经组织动员复员的女同志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 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部分建国前参军1954年后经组织动员复员的女同志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536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0—0004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1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部分建国前参军 1954年前后经组织动员复员的 女同志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浙人薪〔2000〕15号 浙财社〔2000〕4号 各市(地)委组织部、人事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解决部分建国前参军、1954年前后经组织动员复员的女同志生活困难,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经研究,现就上述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49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