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正文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协缴人员丧失劳动能力能否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批复
朗读
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协缴人员丧失劳动能力能否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批复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567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1—0034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1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失业协缴人员丧失劳动能力能否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批复 浙劳社复(2001)4号 嘉兴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人员能否办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的请示》(嘉市劳(2000)96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48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