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农村信用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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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农村信用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631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2—0034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2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农村信用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2)83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为了做好农村信用社职工养老保险参加地方统筹后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衔接工作,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农村信用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社老(2001)250号)精神,我们对农村信用社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项目进行了核定。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38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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