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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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655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2—0012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2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事厅 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 浙人专[2002]148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推进评审工作社会化,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组建全省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高评委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评委专家库的组建办法 (一)高评委专家库一般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所设的专业(学科)组建。目前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按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所设的职务类别,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内相近专业(二级学科)划分归类等形式组建。 (二)按有关规定负有全省评审权限的高评委和高评委设在省直企事业单位的高评委专家库由省人事厅会同省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和高评委挂靠单位共同组建。 (三)经省同意将高评委设在市的,高评委专家库委托所在市人事部门会同市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和人事厅备案。 二、高评委专家库组建 (一)高评委专家库成员由正副主任人选、委员人选和专业审议组成成员人选三部分组成,其中正、副主任委员人选5人,委员人选的数量可根据专业组设置的个数确定50至100人。专业评审组按评审工作需要进行设置,每个专业审议组的高评委专家库,其委员人数应在60人以上。高评委专家库正副主任人选同时也是委员人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37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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