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学校合格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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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学校合格评估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705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3—0021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3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技工学校合格评估的通知 (浙劳社培〔2003〕227号2003年12月21日)
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技工学校建设,促进职业技术培训事业的发展,决定于2004年对技工学校进行合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目的 对技工学校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估是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学校管理和实现教学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手段。其目的为: (一)使技工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总结办学经验,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培养更多合格的技能型人才。 (二)推动技工学校深化改革,不断增强竞争意识和主动适应市场需要的能力。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33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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