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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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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623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2—0038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2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建设厅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2)147号 各有关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29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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