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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土征协议工是否可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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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土征协议工是否可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批复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5769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6—0051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4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土征协议工是否可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2006】128号 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土征协议工是否可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请示》(嵊劳社【2006】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18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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