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742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4—0050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4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浙劳社医[2004]152号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 劳社厅发[2004]5号 颁布时间:2004-5-28发文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现就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14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