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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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开展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047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11—0023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3-01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浙公局函〔2011〕8号 关于开展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嘉兴市、金华市、海宁市、东阳市、嘉善县、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在部分省(区、市)开展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1]9号)文件要求,我省在嘉兴市、金华市地税部分单位中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方案》有关规定,现就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的范围 金华市地税局及东阳市、磐安县地税局,嘉兴市地税局及嘉善县、海宁市地税局。 二、试点工作的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召开试点工作布置会议(2011年11月10日前)。省公务员局与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二)开展人员情况统计(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对各试点单位的机构规格、编制、职位、职数以及人员基本情况、分布情况进行统计测算,摸清人员情况。 (三)编制职位职责说明书(201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试点单位根据规格、职能和工作需要,按照科学、规范、效能原则,分解、细化税收行政执法职责,研究制定税收行政执法不同系列的各级职位的工作职责,制作职位说明书。 (四)组织实施职务套改(201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试点范围和职务套改条件,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套改工作。 (五)总结验收(2012年1月1日至1月15日)。各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公务员局与省地税局组织对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省公务员局和省地税局成立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见附件2),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各试点市、县(市)地税局可根据实际会同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工作。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地税部门沟通,配合、支持地税部门做好试点工作。 (二)做好宣传解释。试点工作是拓宽基层税务执法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建设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涉及基层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在试点过程中,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好队伍和大局稳定,保证试点工作和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试点工作。 (四)加强协调沟通。要切实加强试点工作信息沟通,各试点单位遇到政策不明确、把握不准的问题时,要及时向省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重大问题及时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方案 2.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浙江省公务员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方案 ? 为保证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公务员制度建设和地税系统行政管理改革发展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稳妥地探索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人民满意的税务公务员队伍。 二、目的 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针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特点,探索制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拓展其职业发展空间,调动和发挥我省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积极性,实行高水平管理,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范围 嘉兴市、金华市地税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中除办公室、人事、教育、财务、纪检监察、党务部门外,其他部门中除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外的职位。 海宁市、东阳市、嘉善县、磐安县地税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中除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外的所有职位。 四、职位名称与序列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88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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