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复合西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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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复合西药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027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11—0051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8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复合西药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147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合理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日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215号)(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和《关于复合西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216号)精神,现将第二批复合西药予以公布,并就《药品目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85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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