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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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印发浙江省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048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11—0022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3-01 |
法规正文 | 关于印发浙江省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 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321号 各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省属各监狱、劳教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规范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66号)精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2号),结合我省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实际,我们研究制订了《浙江省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的重要意义 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实行专门的职务序列,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决策。这次警员职务套改,是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的具体体现,对于加强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逐步建立起与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拓展人民警察的职业发展空间,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忠实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套改工作的领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成立浙江省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省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的组织指导。各相关市也要相应成立套改工作机构,并将组成人员名单报省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套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傅七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 俞世裕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傅炳南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朱晓晔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 成员:倪建海省公务员局综合处处长 许可才省司法厅警务人事处处长 顾金法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胡海珊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省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务员局综合处,倪建海任办公室主任,许可才、顾金法、胡海珊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省公务员局和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正确把握《实施办法》中的政策规定,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大力宣传《实施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正确了解、掌握套改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套改工作顺利完成。 套改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公务员局 二О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 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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