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15-05925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统一编号
法规文号 ZJSP13-2015-0022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体裁分类
发布日期 2015-08-05
法规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

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省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精神,现就扩大扶持范围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符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5〕30号)要求实施稳岗补贴政策的统筹地区,将适用对象从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各类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条件的市可以设定全市统一的标准)。企业裁员率是指企业裁员人数与在职职工总人数之比。

三、稳岗补贴额度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资金用途按照浙人社发〔2015〕30号文件规定执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72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