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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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123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14—0030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8-26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根据人社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确定浙江等50个地区作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单位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80号)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报告。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8月25日
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是以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的专项行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人力社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已初步建成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但部分城乡居民仍未依法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参保资源底数不清、重复参保和中断缴费现象并存等问题,亟需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进程中抓紧解决。 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我省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有利于适应我省新型城市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地维护广大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目标任务 我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建立浙江省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本省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参保登记的最终成果是,建立以全省乃至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人唯一参保标识的、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可进行全省、全国联网比对,可准确查阅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的信息,为实现全民参保提供科学决策依据。2014年底全省全民参保登记率达到50%,2015年底完成调查登记工作,2016年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具体任务是: (一)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工作,确保参保登记(核对)信息的规范和准确。 (二)建立全省全民参保登记(核对)指标体系,制定全省统一的登记(核对)指标项和数据技术标准。 (三)建立浙江省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开发全省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省各类社会保险已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登记(核对)的动态管理,并适应分级管理需求。 (四)做好与发改、经信、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和法院等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三、全民参保登记(核对)的办法 (一)关于全民参保登记(核对)的对象和内容。全民参保登记(核对)的对象是本省户籍人员。入户登记(核对)的内容为本省户籍人员的基本信息、就业状况、社会保险参保现状等(见附件1)。 (二)关于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的具体步骤。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比对、再进行登记(核对)的递进方法。首先是对已有的信息,社保经办机构经过清理比对后直接确认;其次是对缺失错误的信息,通过基层平台补录改正,完成确认;最后是重点入户调查确认。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全省联网和动态更新。具体步骤如下: 1.确定登记(核对)指标项,制定基础数据标准。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指标,结合业务数据实际情况,确定全省全民参保登记(核对)指标项,制定基础数据标准。 2.建立“浙江省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通过协调公安、经信等部门,采集全省户籍人员基础信息,并按属地核准户籍人员数,为填写《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提供基础信息,逐步建立“浙江省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69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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