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 《关于为加快发展新兴和高新技术 产业提供人才服务意见》的通知
湖政办发[1999]72号 各县人民政府,市区各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人事局《关于为加快发展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人才服务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9年7月9日 关于为加快发展新兴和高新技术 产业提供人才服务的意见
湖州市人事局 加快发展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是提高全市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的一项战略任务。而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必须以高素质的创新人才作文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一战略任务的实施,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引进培育高素质创新人才,建设跨世纪的高新技术人才队伍,为发展我市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和人才保证。 一、大力引进、培育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素质人才 1、围绕促进精细化工、特色轻工、机电仪一体化、新型纺织和电子信息、医药生物等六大产业的发展和丝绸、建材两大传统产业的振兴,根据企业需要,面向市内外,拓宽渠道,大力引进相关专业的各类人才,特别是能组织重大课题攻关和项目开发,能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要把握有利时机,加强与有关院校的联系,有计划、有目的地引进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来湖工作,鼓励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为未来发展多储备人才。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推荐本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应首先满足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需求。 2、积极协助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育。主动牵线搭桥,推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联手建立科研、开发、培训基地,有计划地选派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进基地开展培训和从事科研、开发工作。鼓励并帮助企业采取厂校挂钩、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形式,培养实用人才,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对各层次人才的需要。努力争取由国家和省资助的出国培训团组、研修人员名额,优先选送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出国(出境)考察、培训和研修。 3、大力引进由国家资助的国外技术、管理专家(即国外智力)。凡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引进国外智力,则优先立项、报批,并通过各种渠道帮助物色专家,促成项目的按时实施。对引智成效显著的企业,应全力争取国家和省引智部门的重点支持,积极探索配套引智的途径,为企业管理、技术等整体素质的提高提供智力帮助。 4、鼓励并帮助企业大力引进国内智力。通过短期聘用、担任顾问、合作攻关等灵活方式,使更多的国内专家参与我市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与开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物色专家名单,逐步建立起门类较齐全的客座专家库,以缓解高层次人才不足的矛盾。通过各种途径和采取相关措施,大力吸引外地的湖州籍科技人员返乡提供智力服务。在有条件的企业,帮助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增强企业的科研、开发优势。 二、努力建立健全有利于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人才配置和使用机制 5、认真落实单位用人和人才择业、择岗的自主权,鼓励、引导各类优秀人才向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集聚。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才市场的作用,有计划地为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举办人才招聘专场,以满足其对人才的需求。同时,要发挥政府必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为重点项目的攻关、重点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时调配各类专业技术和经营人才。 6、大力提供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及其负责人实行公开招标和招聘,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均可参加项目竞争,并通过合同形式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有关事宜。 7、充分尊重并扩大新兴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人员的自主权,研究开发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企业内,必要时可在全市范围内物色、选择项目合作人员;新兴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经营项目法人,可自主设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三、全力为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8、探索并不断完善适合不同类型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特点的人事代理方式,帮助企业编制人才资源开发规划,设计内部人才人事管理制度,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提供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 9、健全重点企业重点服务制度,继续把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定期上门征询意见,并就人才信息、人才和智力引进等实行承诺服务。 10、为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人才"绿色通道"。凡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可先进后办、随到随办手续;引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外地专业技术人才,但一时无法取得人事档案的,可为其重新建档,并在个人提供有关真实材料后,其职称、工龄等均予以承认;需接收外地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但无法取得国家派遣指标的,可凭派遣报到证、毕业证和户粮迁移证到市、县人事部门办理接收手续,尔后到公安、粮食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四、着力营造有利于新兴和高新技术人才施展才华的生活和社会环境 11、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已出台的有关政策,允许并鼓动新兴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人员的技术成果,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分配。指导企业探索适合专业技术人员特色的市场工资制,对为新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其所在职务和专业水平,参照国内外同类型单位的标准从优研究其相关的报酬。提倡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承担的科研、教学、技术、管理工作任务,在不侵犯本单位技术、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兼职办科技企业,兼职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所在单位应继续为科技人员从事应用研究开发提供科研实验条件,其合法收益归己。 12、通过兼职、担任顾问、短期聘用来湖为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科研、产品开发、技术指导并作出贡献的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经市县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登记确认,可享受与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诸如子女上学、职称晋升、成果鉴定、出国培训、推荐国家特贴人选等待遇。 13、积极帮助来我市从事新兴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争取技术创新专项基金、银行贷款和科研经费。 14、加强与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机构的密切合作,经常提供从事新兴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成果转化,并作出优异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大力予以宣传,弘扬他们的奉献精神,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