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九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做好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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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九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做好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07-06169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法规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生效时间 2007-09-20 12:56:34
法规正文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6月8日-12日,省政府将在宁波举办第九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浙洽会)。根据浙洽会组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省人事厅将组团参会,与宁波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开展人才智力引进洽谈活动,目前各项组织筹备工作进展顺利,现就组团参加浙洽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举办国外人才智力、技术项目对接合作洽谈会
  浙洽会将邀请意大利、德国、日本、韩国、法国、奥地利、比利时等10个国家16个专家组织、人才中介机构20名左右代表与我省有关单位进行引进国外智力合作项目洽谈。
  (二)举办国外人才中介机构推介会
  围绕我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我省重点行业与发达国家有关行业对接,扩大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大会将邀请德国劳工部、韩国中商国际人才交流中心、有关国外文教专家推介机构等负责人到会,就国际间人力资源开发与合作进行推介。
  (三)举办国外文教专家供需见面会
  邀请具备资质、实力较强的国外文教专家中介机构参会,组织全省具有聘请文教专家资格单位,携带文教专家需求,进行对接合作洽谈。
  (四)国外人才智力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在浙洽会期间,与部分中介机构和专家组织进行合作项目签约仪式,规范双方合作方式和合作领域,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市场运作为导向,进一步拓展我省引进国外智力的空间。
  (五)国外专家组织和机构代表实地项目考察活动
  组织和安排国外专家组织和人才中介机构的外方代表,考察访问我省民营经济走在前列的绍兴县,与当地企业面对面开展项目对接洽谈,进一步深化人才智力项目的对接合作。
  二、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6月

7日

下午

各分团参会人员报到

宁波新兴大酒店 转下页

晚上

浙洽会预备会

6月

8日

9:00

浙洽会开馆仪式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14:30-16:30

举办国外人才中介机构及项目推介会

6月

9日

9:00-15:00

举办国外人才智力技术项目对接合作洽谈会暨国外文教专家供需见面会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15:15-16:00

举办国外人才智力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组织外国专家组织和机构代表赴绍兴县考察

绍兴县

  三、参加人员
  (一)省直有关单位引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各市及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三)有关企事业单位代表。
  四、组团方式
  省人事厅统一组团参会。各市及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成分团参会,由局领导带队,职能处室以及相关智力引进项目单位代表组成,并确定一名联络员。省直单位由人事厅直接带队参加。
  五、其它事项
  (一) 请各市及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省直有关单位务必在5月15日前将参会代表人员名单和智力引进项目洽谈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外国专家局。
  (二) 各市、省直分团于6月7日下午到宁波新兴大酒店(四星级)报到,地址:宁波中山西路文昌街5号,电话:0574-87363888,传真:0574-87361995。报到时按申报房间数分配,房间保留到6月7日18:00时止。住宿费用自理,用餐及交通工具自行安排。
  (三)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抓紧时间切实做好参会洽谈项目(经济技术专家聘请项目、文教专家聘请项目和高薪专家聘请项目)准备。邀请外国专家代表考察的绍兴县,要精心安排考察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取得实效。考察所需费用由邀请单位承担,并请及时与省厅相关部门和宁波市人事局联系,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省外国专家局联系人:郭小军
  电话/传真:0571-87056704
  邮件:zaiep@mail.hz.zj.cn 或 gxj@zjrs.gov.cn
  宁波人事局联系人:卓林松
  电话:0574-87115553,139-57839358
  附件:1. 第九届浙洽会报名表
     2. 第九届浙洽会引智项目洽谈汇总表
     3.第九届浙洽会引智项目专家需求表
     4.第九届浙洽会文教项目洽谈汇总表
     5.第九届浙洽会文教项目专家需求表
     6.第九届浙洽会高薪项目洽谈汇总表
     7.第九届浙洽会高薪项目专家需求表


                                    二○○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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