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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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2010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0-05924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0-05-21 11:02:13 |
法规正文 |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要求,严格按《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09〕45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二、经济管理决策人员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家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经济研究和经济管理实务人员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人机对话测评。面试答辩和人机对话测评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报对象公开发表的论文是指发表在《浙江省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发表论文的杂志目录(试行)》(附件10)所列杂志上的论文。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市人事部门或省、部属单位主管部门需报送的材料,以及申报对象送审材料须包含的内容和材料装订要求见《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附件1)。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80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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