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 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0-05915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0-04-01 17:10:17 |
法规正文 | 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公共政策研究和理论创新,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现将《201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目录》(以下简称《课题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确定重点,选择申报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紧紧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这条主线,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职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秩序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推进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的理论创新和成果应用,更好地服务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 二、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推进我省和谐社会建设,注重理论和实践创新,把破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性、体制性、机制性矛盾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加强实用性、综合性、政策性、基础性研究。各地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勇气对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集体科研的智慧,总结出一批科学性、针对性强,具有战略性和实效性的科研成果,强化基础研究对改革实践的指导。 三、2010年《课题目录》分一般项目和资助项目两类(附件1)。一般项目申请人可以根据《课题目录》申报课题,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题,同时鼓励用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申报课题。未完成200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立项课题的,不能再申报2010年课题。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进行资金资助,但可以课题要报形式在《决策参考》上刊登,呈送省、部领导参阅,并可直接申报厅优秀科研成果。一般项目的结题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课题题目,课题成果符合结题要求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资助项目要结合浙江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成果将视作资助单位的科研成果,资助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课题成果进行修改和要求作者修改。资助项目的结题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 四、申报课题需填写《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申报课题目录中第一、二、三、六、七、九项目的报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申报第四、五、八、十项目的报送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申报截止时间:5月20日。 五、课题立项由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课题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相关保障条件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并发文公布。立项课题负责人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杜绝抄袭,不侵犯知识产权,并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按原申报渠道一式三份上报。如需进行课题论证的,应写出专题申请报告。课题成果通过论证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秘书处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5号8楼 联 系 人:陆海深、沈泽民 联系电话:0571-85211016 85216997 传 真:0571-85213776 邮编:310007 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2楼 联 系 人:童伟宏、童素娟 联系电话:0571-88397438 88399638 传 真:0571-88389038 邮编:310005 附件:1.201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目录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201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目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78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