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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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0-05901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0-02-08 10:50:22 |
法规正文 |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0〕51号 省直、中央部属在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省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9〕21号)精神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0年4月统一组织一次省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省属事业单位应根据编制数、人员结构和岗位空缺情况,认真制定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填写《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一式2份),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以书面和Excel表格形式于2月26日前分别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综合计划处)。 本次招聘计划列入201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内,年度招聘计划未安排而需要纳入本次招聘的岗位,可以追加申报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对象为:在浙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浙江生源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浙江省户籍(以2010年3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及持有浙江省各地颁发的《引进人才居住证》(以2009年3月1日前颁发为准)的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具体招聘对象范围、报考资格条件见招聘公告。 三、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报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的方法进行。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加试专业科目考试。具体步骤为: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3月中旬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各主管部门、各招聘单位也可在门户网站或其他新闻媒体转载。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登录网站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已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77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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