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省级机关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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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举办2010年省级机关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0-05896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0-01-19 14:13:33 |
法规正文 | 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省行政学院《关于浙江行政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行院[2010]1号),为进一步做好省级机关处级公务员培训工作,今年将举办2期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培训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任职培训,使处级公务员更好地履行所任职位的职能与职责,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的宏观政策,掌握处级公务员的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处级公务员领导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76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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