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人才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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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人才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09-06206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09-02-04 15:49:14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 《2009年全省人才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厅、编委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省人才人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2009年全省人才人事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人才人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职能,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人事政策,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大力开发创新型和服务业人才,全面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推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加快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1.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研制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121工程”实施计划,认真做好第一批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遴选。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省打造一批不同层次的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新素质培养,会同有关部门力争用5年时间培养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进一步加快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开展新一轮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和2009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加强对培养人选的培养和管理,综合考评入选151人才工程满5年的培养人选。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国际化人才培养计划,以现代临床医学、知识产权、国际会计业务为突破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首批高端服务业人才培训。 3.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开展现代农业、现代制造、现代能源、信息技术、现代管理等领域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培训,紧紧依靠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和作用,全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轮训,全年培训2.5万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举办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30期以上。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组织专业技术类出国(境)培训项目46个,派出培训890人。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培训工作,积极探索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职培训。 4.切实加强公务员“四类”培训。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创新培训思路,丰富培训内容,全面实行公务员培训学分制,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培训管理。不断完善“公务员培训在线学习”系统,开发一批网络学习课件,为公务员自助式学习培训提供优质服务。继续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规范初任培训,突出任职培训,强化在职轮训,深化专门业务知识培训。举办省级机关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和专题研修班各2期,开展以《法治浙江与和谐社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更新知识培训,指导督促行业部门抓好系统内业务培训。以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为目标,认真实施管理类出国(境)培训项目,重点做好两期“处级公务员赴香港培训”,切实加强对出国(境)培训管理,力求取得实效。认真做好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举办一期全省新任人事局长培训班。 二、大力引进急需人才,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5.完善引才政策措施。配合省委组织部抓紧研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保障作用,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大力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和《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暂行办法》。制定并实施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计划,规划引才工作,创新引才举措,完善引才体系。修订浙江省外国专家“西湖友谊奖”评选办法,认真做好国家“友谊奖”推荐和省“西湖友谊奖”评选表彰工作。 6.组织重大引才活动。组团赴北美地区举办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赴俄罗斯及东欧国家慰问招揽留学人员。举办第十一届浙洽会海外智力引进洽谈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浙江行活动、浙港服务业高端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和2009年中国浙江留学人员和科技项目网上洽谈会,组团参加中国广州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2009外籍人才招聘会暨第三届“长三角”地区外国文教专家供需见面会,继续组团赴北京、上海招聘高层次人才,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智力。全年计划引进来浙工作境外专家2.5万人次,实施计划内引智项目450项,其中,实施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引智项目60项。继续做好百村引智示范项目,在全省选择40个左右行政村,大力组织推广农业引智成果进村到户活动。吸引1000名海外留学人才来浙创新创业。从省外引进各类紧缺急需人才3万名。 7.拓宽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渠道。依托国家外国专家局驻外机构建立我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工作站,依托海外留学人员组织探索建立留学人员工作海外联络站2-3个,新建海外留学人员组织浙江服务基地1-2个,在省内部分重点高校和实力雄厚的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建立人才工作站(联络站)。稳步开展与国外人才中介组织、猎头公司的合作。深入推进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会同沪苏人事部门召开年度联席会议,拓展交流合作平台,力争取得新的成效。 8.加强人才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深入实施“钱江人才计划”,完善落实优惠政策,加大资助力度,推进成果转化。切实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争取再建1-2家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提高吸纳和承载海外留学人才能力。组织开展博士后工作站评估工作,搞好浙江省优秀博士后、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优秀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表彰活动,健全博士后工作竞争激励机制。大力发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扶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力争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家。筹办第二届中国博士后人才与科技项目浙江洽谈会。扎实推进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工作。 三、深化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优势。 9.认真实施新一轮省政府机构改革。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做好方案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搞好省政府部门“三定”,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力争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加强跟踪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0.稳步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报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适时部署开展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关于规范机构设置的要求,在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内,督促各市制定改革方案,并做好上报方案的审核工作;加强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共性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1.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围绕乡镇职能转变,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乡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服务的有效实现形式,切实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乡镇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完善乡镇运行机制,通过理顺权责关系,创新工作方式,改进考评办法,确保乡镇各项工作运转协调。通过深化改革,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的运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理顺关系,建立健全执法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和监督制约机制。配合政府法制部门搞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参与重大体制性改革。认真做好加入GPA对本省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的影响分析课题研究。 13.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对市县试点工作的指导,确保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平稳推进,取得成效。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对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实行政事分开、还政于政。对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要按照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研究探索建立新型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等问题。稳步推进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科、教、文、卫等领域公益性事业平台建设的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进一步规范登记管理行为。积极探索建立以理事会制为主要架构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完成省属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阶段性任务。 14.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加强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消化超编人员,提高机构编制的配置和使用效益。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加大对省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和各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改革方案顺利实施。严格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坚决守住乡镇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两条底线”。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升人才创新活力。 15.不断完善公务员制度。国家出台公务员辞职规定、辞退规定、纪律惩戒等政策规定以后,会同省委组织部及时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公务员申诉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推动有关制度入轨运行。贯彻落实公务员调任规定。 16.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录工作。坚持凡进必考,认真做好2009年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和紧缺职位公务员考录工作,努力提高考录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大上级机关从基层选调公务员工作的力度。研究出台面向到农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录用公务员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时研究出台我省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对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17.严格公务员队伍管理。基本完成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工作,理顺参照管理单位内部运行机制。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职务序列设置和宁波市北仑区、象山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做好温州市公务员聘任制试点的指导工作。加强公务员交流锻炼,协同组织部门推进机关中层骨干跨部门交流,搞活公务员的内部流动和循环,开辟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渠道。坚持从严治政,强化责任追究,深入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公务员监督约束工作。进一步规范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部署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18.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家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规定后,结合我省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指导和宏观管理,力争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加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推行力度,加强对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19.规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做好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向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工资倾斜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制我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配合财政、纪委等有关部门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考核奖励性补贴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20.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审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探索丰富评价方式,进一步修订完善职业中学教师和公证、律师等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不断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工作。探索试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网上申报系统。不断完善高评委专家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工作,组织开展高级经济师和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努力提高评审质量。研究制定档案系列以考代评有关政策,探索试行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各类资格考试,深入贯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考试规范有序。 四、优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统筹各类人才开发。 21.大力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逐步贯通。不断开发和完善人才市场服务功能,加快浙江人才网建设,努力打造一流的网上人才交流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人才猎头公司,培育扶持社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满足市场主体的服务需求。 22.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经理协会作用。通过开设协会网站、举办HR高峰论坛、举办专题研讨会、开展人力资源沙龙等载体,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作交流,努力把人才人事工作的触角伸向企业,深入经济建设第一线。 23.加快培养农村实用人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希望之光”行动计划,加强对接互动,组织专家和博士后赴部分市县、相关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和蹲点活动,解决企业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在省行政学院举办一期“景宁畲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5期以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班。 24.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组织全国著名高校的研究生参加浙江社会实践,努力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贯彻实施《浙江省在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三支一扶”工作和志愿者“两项计划”工作。 25.全面推进人才人事信息化建设。加强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增强网上办事和在线交流功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人才人事基础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26.加强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修订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办法,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强化预防争议发生,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人事争议中的功能和作用。推进仲裁机构和调解仲裁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仲裁制度,努力提高人事争议处理的效能,促进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27.努力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坚持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好。严格执行安置计划,建立完善公平、公开、公正的安置机制,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规范安置办法,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完成安置任务。继续加强和改进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质量。扎实推进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五、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8.进一步做好规划和统计工作。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深入调查研究,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编制出台《浙江省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年)》,分解落实相关目标任务。继续做好“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评估工作,加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的调度和落实。贯彻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工作机制,认真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定期统计汇总各类人才人事工作数据。 29.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政企联动的“企业服务年”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保障作用,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巩固“双百一千”企业人才服务月活动成果,大力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开发战略,不断创新服务企业的体制机制,进一步面向基层、走进企业,切实帮助企业应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积极为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人才智力服务。 30.加强重大政策问题研究。围绕应对金融危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和课题研究,加强研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研究成果的交流应用,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研究的决策支持作用。 31.加强人事宣传工作。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全省人才人事工作中心任务,把握舆论导向,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优化平台、完善机制,发挥《浙江人事》宣传主阵地作用,开辟“亮点展区”专栏,集中展示各地在人才人事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全面总结人才人事工作经验,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人才人事工作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互动,构建多渠道、立体化的宣传网络,扩大我省人才人事工作在全省、全国的影响力。 32.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人事行政执法监督,加强预防化解人事行政争议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时清理现行人事政策法规。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立法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人事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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