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治理使用盗版国家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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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治理使用盗版国家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专项行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1-05975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1-08-22 09:48:12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治理使用盗版国家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质量,保护学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治理使用国家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227号)要求,决定从今年8月起,集中力量在全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中开展治理使用盗版国家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与鉴定教材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树立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净化教材征订、使用和管理环境,强化各级、各类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与鉴定机构教材选用、征订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提高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水平和防盗版能力,维护国家级教材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教学质量。 二、工作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由省市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等配合参与。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全面排查摸底,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要认真落实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要求,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要对本地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培训与鉴定教材使用情况和库存教材进行全面排查。对教材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监督落实到位;对使用盗版盗印教材的单位,会同当地版权部门现场收缴、集中销毁盗版盗印教材,严肃查处。 (二)健全防盗版机制,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各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建立健全教材及相关教辅读物征订、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征订、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材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教学培训质量。省厅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规范使用国家级教材、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教材使用情况列入技工院校综合考核、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度目标考核与评估的必备条件。对不执行部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不规范使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的技工院校,不予参加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的评估,不予参加教学质量评定,不予推荐为技工教育先进单位;对不规范使用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教材的机构,不予推荐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71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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