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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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转发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1-05971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1-07-25 16:47:35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公安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经商省委组织部、省国家安全厅、司法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招录时需要测评体能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公安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71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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