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编报2011年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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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编报2011年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1-05934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1-01-24 09:13:50 |
法规正文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做好2011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现就编报2011年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技工院校招生专业的设置工作 各校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现状,紧密结合企业和人力资源市场未来发展的需求情况以及学校的办学能力确定招生专业。各招生专业名称,除按照《2006年浙江省技工学校招生专业目录》设置已成为省以上品牌专业的,仍可保留其专业名称进行招生,其他招生专业名称均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订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09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名称相一致。对一些与《目录》中专业名称不相一致的特色专业,各院校应选择在《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后加括号,以“**方向”的形式标注。同时,各专业应明确相对应的职业资格名称。各市在下达招生计划时要严格把关,对专业名称与国家专业目录不吻合的,或者未注明拟考核职业资格的以及所考核职业资格与专业内容不相对应的,不予下达招生计划。 二、进一步拓宽生源组织的思路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67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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