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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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开展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2-06017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2-07-06 14:48:06 |
法规正文 | 各市和义乌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省属事业单位核准设置有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已批复,但人员聘用工作尚未完成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申请竞聘。对受结构比例限制未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省属事业单位,业绩突出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现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推荐申报。 各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选,应具备《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附件1)规定的条件。各地、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在推荐申报时,可根据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进一步细化具体办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62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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