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欠发达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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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印发2014年欠发达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398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4-04-14 13:07:31 |
法规正文 | 各有关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在各地申报基础上,经研究,2014年度计划举办欠发达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班11期(详见附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项转移支付培训项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17号)要求,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培训,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提高办班成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培训班顺利进行。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对于委托办班的项目,要全程参与、跟踪管理,并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 二、主办单位应在培训项目举办10个工作日前,将实施方案、培训通知、经费预算等上报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55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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