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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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5-05970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5-09-15 00:00:00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浙江省 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浙江省技能 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办发〔2015〕7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培养技能人才平台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考核评估的对象是在2011年?2014年建成的四批159个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其中,2014年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等级的25个工作室,只需提交工作总结报告,不再参加本次考核评估。 二、评估内容 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基础建设、制度建设、经费管理、成果产出等方面。 三、组织实施 考核评估工作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分3个阶段实施评估。 (一)第一阶段:考核评估准备阶段(10月10日前完成) 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根据考核评估标准(见附件1),对建设项目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工作总结报送所在设区市人力社保局。其中,省国资委系统、省水利系统的工作室分别报省国资委、省水利厅;其他省部属单位的工作室直接报省人力社保厅。 (二)第二阶段:分市考核评估阶段(10月25日前完成)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49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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