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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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5-05961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5-07-27 00:00:00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职业资格改革组职责和工作任务安排,为切实做好我省各类职业资格的清理规范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6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政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59号)等文件。 二、清理规范范围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社会组织、集团公司)面向社会设置并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鉴定)、发证等活动。 三、清理规范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规定,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未经人社部批准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停止实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49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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