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环境保护领域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省151人才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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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举办环境保护领域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省151人才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503 |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4-09-24 08:44:28 | |||||||||||||
法规正文 |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在浙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重大战略决策,推进水污染控制与治理高层次人才培养,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经研究,定于10月下旬在海宁市举办环境保护领域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省151人才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研修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共3天。请研修人员于10月20日下午13:00前到海宁假日国际大酒店(海宁市工人路98号,0573-87281654)报到。 二、研修内容 围绕我省“五水共治”总体战略部署,分析当前浙江省水资源污染现状,讲授水污染控制技术与方法,以及在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如何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分享浙江省水资源保护的方法和经验,预防和减轻水污染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重点研修课题:“污染物减排与废水处理资源化的技术与应用”,请研修人员做好交流讨论准备。 三、研修人员 本次高研班研修人员以相关领域的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为主,邀请相关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 四、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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