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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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9-03021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浙人社办发〔2019〕32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效时间 | 2019-06-12 |
法规正文 | 各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各自主评聘单位: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自主评聘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开展数据归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归集范围 (一)高等院校。2014年实施职称自主评聘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含各系列初级、中级、高级)。 (二)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医疗卫生单位(含自主评聘单位和委托市高评委评审的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 (三)我省其他开展自主评聘的职务聘任信息。 二、数据归集方式 单位人事部门按初中级和高级分别填写《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表》(见附件,可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网站下载并严格按规定格式要求填写),经审核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按以下渠道报送: (一)高校 1.省属高校初中级和高级职务聘任信息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2.地方属高校(含民办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经当地人力社保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直接由市人力社保局上传至数据归集系统。 3.省教育厅对信息审核汇总后报送省人事考试院。 (二)医疗卫生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23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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