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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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9-03008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浙人社办发〔2019〕30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效时间 | 2019-05-17 |
法规正文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6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13〕127号)精神,现将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及资助标准 (一)国家级高研班。经人社部审定,我省获批7期国家级高研班,每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7万元,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省级高研班。经专家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评审,确定61期省级高研班资助项目,重点类每个项目资助8万元,一般类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2。确定96期省级高研班自筹项目,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办班,省人力社保厅给予继续教育学时认可,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3。 二、办班内容及规模 (一)办班内容。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的研修主题,精心组织培训,采取面授讲座、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研修形式,确保高研班取得实效。 (二)办班规模。国家级高研班面向全国相关行业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每期学员不少于70名,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省级高研班面向全省相关行业领域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每期学员不少于60名,研修时间为3天左右,其中研讨交流、实地考察时间不少于半天。 三、办班流程 (一)国家级高研班。办班前1个月,承办单位草拟研修方案(包括研修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等)和举办通知,由我厅审核印发办班通知。承办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办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经费决算表和经费支出凭据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送我厅专技处审核后,报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22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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