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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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9-06975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
法规正文 | 为使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等的出台和落实,增强我厅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列席会议的范围。 需要列席的会议为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或作出重大工作部署等工作会议,其他需列席的会议由厅领导班子决定后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列席。 二、列席会议的对象。利益相关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代表、相关专家、有关媒体等。 三、列席会议的程序 (一)公告。由厅办公室提前3天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会议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列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名额等有关事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21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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