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安排要求,现将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作站应有明确的管理制度,能为外国专家团队提供较好的工作、科研、生活及成果转化等服务保障。并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设站主体为企业
应具备一定规模,一般应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或省级以上各类研发机构,在当地及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引进外国专家的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导向,当年度设站主体聘请的高层次外国专家3人以上,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咨询3次以上,指导培训产业人才40人次以上。
(二)设站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基础,依托学科专业领域应为我省或国家一流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当年度设站主体聘请的高层次外国专家4人以上,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5个月,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指导6次以上,指导培养专业人才100人次以上。
(三)设站主体为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
引进的外国专家从事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与当地主导产业和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能引领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当年度设站主体聘请的高层次外国专家10人以上,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组织人才技术推介对接20人次或指导培训产业人才60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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