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社〔2016〕141号)和《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省科领〔2021〕1号)要求,现启动第四批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和要求
第四批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创建应围绕“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心主题开展。各申报单位应结合当地实际和产业需求进一步凝练建设主题,在现有的产业基础上因地制宜引进、集成、应用并推广各类低碳、零碳和负碳技术与措施,形成绿色技术体系区域集成应用的典型范例,争取在县域范围内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持续发展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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