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浙委〔2008〕11号)和《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现状,现就加强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目标管理
(一)各级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以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教育教学和校医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城乡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水平为目标,统筹规划、加强管理、促进学校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
(二)落实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结构失衡、质量不够高的问题,使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结构不断改善,业务水平普遍提高,形成一支能适应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同时,把学校体育健康和艺术教育课程的开齐开足率,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一小时的保证率,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的配备率列入考核体系,促进农村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谐发展。
二、建立配置、托管机制,尽快解决结构短缺问题
(三)充分利用最近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调整机会,在新增编制额中统筹考虑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的配备,力争3-5年内配齐配足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和校医队伍。
体育教师配备要求:学校应当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根据体育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艺术教师配备要求:学校应当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根据艺术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按照教学计划中艺术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艺术活动的需要,配备艺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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