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各扩权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
根据建设部公告第346号、第393号、第667号、第700号和第748号,我省有44家甲级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有效期将在2008年到期(名单详见附件)。为做好2008年甲级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延续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件一览表”中序号1~序号16的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请在2008年4月21日前,将资质延续申请材料报我厅政务办理中心。“附件一览表”中序号17~序号44的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请在2008年8月25日前,将资质延续申请材料报我厅政务办理中心。
二、各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和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有关要求,收集、整理、装订资质延续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初审质量,做好申请材料的初审和原件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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