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电[2004]53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这次检查组将随机抽查部分工程项目,因此,各地要抓紧对发生拖欠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发生拖欠的政府工程项目进行核查,对拖欠情况进行分析,并按规定制订还款计划。同时各市要按照文件要求,填写好附表1、2,于11月2日前上报我办。 二、目前,各地书面上报材料与企业网上申报数据差距较大,要抓紧督促施工企业于11月2日前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偿还情况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及时上报。 三、按照《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建建发[2004]246号)的要求,各市应上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还款计划的安排情况(整体清欠计划安排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清欠计划安排)、新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对没有发生新拖欠的也要以“零报告”形式书面上报)、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偿还情况(要分别注明截止到三季度和第三季度的偿还情况),还没有按时上报或没有上报齐全的地区,必须于11月2日前补报我办。 附件:1、2003年底前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表 2、2004年以来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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