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各市统计局,省级有关厅、局: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统计范围和统计报表
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的统计范围为: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
今年的建筑业统计报表,年报包括“建筑业企业统计年报标准表”、“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建筑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定期报表包括“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建筑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建筑企业能源消费”。建设主管部门还要加报“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各省(区、市)建筑劳务企业半年调查表”、“特级企业劳务分包状况季度调查表”、“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劳务分包市场监管情况季度调查表”。
二、关于建筑业定期报表的实施方式
1.年快报:“建筑业生产情况年快报(C202-N表)” 替代今年四季度的定期报表,通过“建筑业网上直报系统”(网址http://218.75.126.154/sts/)报送。要求企业在2008年1月5日前,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在2008年1月10日前上报省建设厅、省统计局。年快报中的相关财务指标,要求企业提前预估。若有微小差距,在年报中予以更正。
2.2008年定期报表:明年建筑业定期报表继续实施网上直报方式,但报送系统将从中科的网上直报平台统一转移到国家统计局的网上直报平台,上报前我们将进行网上直报的操作培训。
近年来定期报表总体质量不断上升,及时性和准确性都有所提高,但是劳务企业上报的“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表比较差,各市在上报等级企业报表的同时,督促劳务企业上报相关报表。
3.建设主管部门报表:
(1)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该表由特、一级建筑企业通过建设部网站(网址:http://www.cin.gov.cn),点击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专业委员会的网页录入数据。今年上半年我省企业报送情况不太理想,省建设厅已采取相应措施,下半年企业上报率已有很大提高。各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报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
(2)根据建设部《关于对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情况进行定期调查和通报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164号)要求,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还将继续报送“各省(区、市)建筑劳务企业半年调查表”,“特级企业劳务分包状况季度调查表”及“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劳务分包市场监管情况季度调查表”,报表为半年报及季报。
三、关于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高质量做好建筑业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
近年来部门间的协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今年年报布置实施中,要求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今年定期检查结论的特、一、二级建筑业企业名单,并与统计年报的字典库进行核对,共同做好建筑业统计工作。各“建筑之乡”、各经济强县的报送渠道不变,仍由各设区市布置、汇总上报。定期报表数据汇总后,应抄报同级管理部门。同时为进一步培育区域块状经济,各“建筑之乡”及建筑业产值在5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将年报数据汇总后报送省建设厅。
四、提高建筑业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
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十分重要。为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级统计部门、各专业部门要强化统计工作,增强责任心,把建筑业统计制度贯彻到每一个企业。同时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上报企业统计报表,要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强化统计执法,对在统计工作中发生弄虚作假和拒报、迟报、瞒报统计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除在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予以公布外,对企业在资质管理上做出相应的处理,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对负有责任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对单位和有关人员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1.浙江省建筑业统计综合报表目录
2.浙江省建筑业统计基层报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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