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
我省首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审查情况已经在浙江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公示。目前仍有部分三类人员因申报信息不准确,无法进行系统信息比对,以确定其安全生产考核审查结果是否合格,该类人员的信息也在浙江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进行了公布。为了做好后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审查及三类人员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首批已公示安全生产考核审查结果的三类人员信息核查
1、各有关部门应对已公示人员的申报类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作进一步核对,以确保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无误。其中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身份证号码与申报人身份证信息一致;工作单位与公示人员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名称完全一致(不再细分到“某某分公司、质量安全科、办公室、技术部”等具体部门)。
2、对公示审查结果提出申诉的,各有关部门应对申诉材料和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核查意见。
二、关于对申报信息不准确无法确定考核结果人员信息核查的内容
1、申报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有无缺漏、错误(核对要求同已公示审查结果人员)。
2、申报人员是否属于已参加我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中规定的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而免于参加全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人员,即属于“免试人员”。
三、此次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核查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应抓紧布置,务必通知到每家企业,确保信息核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位申报人员。
四、关于核查信息汇总。各有关部门应按下列要求做好有关人员的信息汇总,并在6月3日前将汇总材料及电子文档报我厅政务办理中心。
1、对已公示考核审查结果的三类人员其公示信息有误的人员,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公示信息校正汇总表》(附件1);对已公示考核审查结果提出申诉的人员,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申诉人员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三类人员申诉材料(申诉材料需标明申诉人姓名、公示序号和职务类别)。
2、对申报信息不准确无法确定考核结果的人员,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报信息核查汇总表》(附件3),其中免试人员需附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合格证明(需标明姓名、公示序号、职务类别)。
3、以上汇总表均用EXCEL方式保存。每种汇总表都应按职务类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别进行汇总。
4、汇总表各栏目必须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其中对校正(或补漏)后的内容字体颜色选择“红色”加以标识,并在备注栏中写明校正原因。
联系电话:0571-85213131 85216767
附: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公示信息校正汇总表
2、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申诉人员汇总表
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报信息核查汇总表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我省首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审查情况已经在浙江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公示。目前仍有部分三类人员因申报信息不准确,无法进行系统信息比对,以确定其安全生产考核审查结果是否合格,该类人员的信息也在浙江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进行了公布。为了做好后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审查及三类人员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首批已公示安全生产考核审查结果的三类人员信息核查
1、各有关部门应对已公示人员的申报类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作进一步核对,以确保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无误。其中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身份证号码与申报人身份证信息一致;工作单位与公示人员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名称完全一致(不再细分到“某某分公司、质量安全科、办公室、技术部”等具体部门)。
2、对公示审查结果提出申诉的,各有关部门应对申诉材料和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核查意见。
二、关于对申报信息不准确无法确定考核结果人员信息核查的内容
1、申报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有无缺漏、错误(核对要求同已公示审查结果人员)。
2、申报人员是否属于已参加我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中规定的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而免于参加全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人员,即属于“免试人员”。
三、此次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核查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应抓紧布置,务必通知到每家企业,确保信息核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位申报人员。
四、关于核查信息汇总。各有关部门应按下列要求做好有关人员的信息汇总,并在6月3日前将汇总材料及电子文档报我厅政务办理中心。
1、对已公示考核审查结果的三类人员其公示信息有误的人员,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公示信息校正汇总表》(附件1);对已公示考核审查结果提出申诉的人员,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申诉人员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三类人员申诉材料(申诉材料需标明申诉人姓名、公示序号和职务类别)。
2、对申报信息不准确无法确定考核结果的人员,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报信息核查汇总表》(附件3),其中免试人员需附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合格证明(需标明姓名、公示序号、职务类别)。
3、以上汇总表均用EXCEL方式保存。每种汇总表都应按职务类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别进行汇总。
4、汇总表各栏目必须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其中对校正(或补漏)后的内容字体颜色选择“红色”加以标识,并在备注栏中写明校正原因。
联系电话:0571-85213131 85216767
附: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公示信息校正汇总表
2、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申诉人员汇总表
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报信息核查汇总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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