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印发《建设部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活动实施方案〉的贯彻意见》的通知(建精〔2007〕1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切实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是实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目标、成功举办奥运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建设队伍文明素质的有效载体。要重点抓好实施省建设系统文明素质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改善工程,争创省文明示范窗口、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组织开展“公交优先、公交优秀”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全面推行“阳光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为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环境。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组织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情况于10月底前报送省建设厅文明办。联系人:段苏明、朱洪斌,电话:0571-87052830(兼传真)。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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