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处)、义乌市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2007年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报》(建住房函〔2007〕362号),我省海宁市房地产管理处、台州市房地产管理处、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被建设部认定为“2007年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现予以公布。希望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验。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严格依法行政,创新管理方式,加快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努力构建成统一的网上签约、交易过户、产权登记的信息平台,不断增强社会服务功能。要以实施《物权法》为契机,继续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对《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建住房〔2002〕251号)的贯彻力度,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分类指导,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当地逐步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的整体水平。
各地要将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作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依托和核心,加强各业务系统的整合,在推进业务系统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2008年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的达标和先进单位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规范化管理达标单位和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的申报资料,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申报单位相关材料报送我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附:建设部《关于2007年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报》(建住房函〔2007〕362号)(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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