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暨报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典型交流材料的通知》(建精〔2007〕15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根据建设部分配给我省的名额,请各市推荐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候选先进单位1个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名。分别填写的《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6份,于8月10日前报送厅文明办。厅文明办将根据候选对象的先进事迹、并兼顾地区和行业平衡,择优推荐4个先进单位和4名先进工作者,经厅有关处室审核、《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公示7天,报厅领导审批后向建设部推荐。如无合适对象,可以不推荐。愈期申报,视为放弃。
如有推荐在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交流的市建设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的典型经验材料,(4000字以内)一式6份及电子文稿,请于7月30日前报送厅文明办。联系人:段苏明、朱洪斌,电话:0571-87052830(兼传真),电子信箱:HBZHU2005@126.com,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省政府2号楼,邮编:310025。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浙江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7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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