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城管局、园林局):
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51号)明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于10月29日下午3时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建设部下发的实施意见,通报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形势和专项督查的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建筑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
二、会议时间
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下午3时开始。
三、会议地点
根据通知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开至各市、县(市、区)。我省分会场设在杭州市电信分公司一楼电视电话会议室(杭州市体育场路352号,武林广场东边)。各市、县(市、区)分会场由各地联系确定。
四、参加人员
(一)浙江省分会场参加人员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杭州市城乡建设系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相关处室、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
3.在杭部分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
我厅负责浙江省分会场会务工作。请杭州市建委牵头组织杭州市在浙江省分会场的参会工作,并负责落实部分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
(二)各市、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人员参照省分会场确定。参会工作由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或建管局牵头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要抓紧做好本地区分会场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参会人数,保持良好会场秩序。
(二)请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于10月27日下午3时前,将本地分会场个数、参会总人数等情况报省建筑业管理局。电话:0571-85068059,传真:8516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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