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温州市政园林局、宁波城市管理局,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建设局、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局:
为做好2010年度全省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
为提升培训质量,规范培训行为,今年继续对参与组织工程建设专业管理岗位培训的单位实行备案和信息公开制度。
(一)培训单位基本条件:
1.培训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业培训能力,有良好社会信誉;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满足培训所需的培训场地;
3.有满足培训所需的师资(具体条件参考附件3),每门课师资配备不少于1人,并能满足培训办班需求。
(二)培训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
1.《培训单位备案登记表》(附件1)和《培训师资一览表》(附件2)各一份,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完整;
2.培训单位介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师资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三)培训单位备案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要求填写《培训单位备案登记表》等并附有关材料,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经各市汇总后报我厅(省属单位直报),报送时间为3月2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监督管理
1.培训单位备案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备案;
2.培训单位备案材料造假或在培训过程中存在只收费少培训甚至不培训现象的,或有挂靠、转包等不规范培训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不再予以备案;
3.未经我厅备案的培训单位不得受理考试报名。
2009年已经我厅备案的培训单位,如果备案内容没有调整的,请填报《培训单位备案登记表》(一式一份)予以确认,同时上报2009年度岗位培训工作总结一份,总结内容包括培训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建议;培训备案内容有调整的,则需上报相关材料。
二、考试
(一)考试形式
2010年仍以全省统一考试为主,同时试行计算机网络考试和依申请组织的“订单式”考试模式。
1.全省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时间上半年安排在7月3日和4日,下半年安排在12月4日和5日,个人报名时间上半年为4月5日至4月25日,下半年为9月5日至9月25日,考试报名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经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由各市汇总后分别在4月30日和9月30日前按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报省建设厅干校(省属培训单位直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要求与2009年一致。
2.计算机网络考试
2010年将在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全面试行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人员的计算机网络考试工作,根据考试岗位的人数分布,实施机考的岗位分步进行,具体考务工作由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报经杭州市建委审核并报我厅同意后实施。杭州考点试行成熟后将逐步推广。
3.“订单式”考试
为减轻考试组织工作压力,同时进一步方便基层安排培训工作,2010年将在部分岗位试行依申请组织的“订单式”考试。为确保工作稳妥有序,首批试点岗位为土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考虑到培训工作的进度,上半年先在补考人员中进行,拟定5月份开始,报名纳入统一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时须分类上报,并同时满足考点设置最低人数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高中或非本专业中专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者;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报考人员须同时满足第1(或第2条)和第3条要求,其中监理员须满足第2和第3条要求。
(三)考试岗位、内容和考试大纲
考试岗位为土建、安装(民用建筑)、市政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资料员;园林专业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岗位如有新增将另行发文通知。
考试内容分两部分,即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和专业管理实务部分,每部分由相应科目内容组成。
考试大纲仍使用2009版《浙江省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
(四)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按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和专业管理实务部分分别计算,其中土建、市政、安装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分为90分;监理员、材料员、资料员及园林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从2010年开始,各科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包括2009年12月各科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考生可登陆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gov.cn)进行查询。
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由我厅核发相应岗位证书。
(五)考点设置及管理
1.考点依申请设立,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同时满足每专业岗位人数30人、考生总数300人及以上的考试人数;
(2)考试场地为有良好信誉的学校,有满足30人考试的标准教室,能集中安排本地全部参加统考的考生;
(3)能贯彻落实我厅考试工作各项规定,具备完成考试组织工作的能力。
2.考点申报及核准
由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专业知识考试考点设置申请表》,统一考试考点申请分别在5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报厅干校汇总,经我厅核准同意后方可设置考点。
3.监督管理
(1)不能满足人数条件的不设置考点,人数不足的岗位考试、省级培训单位考生的考试由省里统一安排;
(2)不能满足考试场地要求的不予受理;
(3)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违反我厅考试工作规定的,予以取消考点设置资格。
三、有关要求
1.2010年度全省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按照统一计划、统一工作标准的原则进行,考试考务具体工作委托厅干部学校承办,负责做好《浙江省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考试大纲》的印发等工作。
2.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我厅规定进一步做好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培训单位的管理,对不按规定乱培训、乱收费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3.我厅考试收费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55号文规定,按每门20元收取。
附件:1.培训单位备案表
2.培训师资一览表
3.培训师资要求
4.培训课时一览表
5.考生报名表
6.考点设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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