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义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积金管理机构,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我厅《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浙建办〔2004〕4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建办〔2006〕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度和2011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201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工作
请各单位以表格形式对2010年度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逐项填妥自评表(见附件1、2),并附相关书面依据,于12月27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厅。数据不能确定的,请暂报预计数并作说明。
二、研究提出2011年度一类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建议
请各市参照所附考核内容和工作实际,研究提出2011年度一类工作目标考核建议(格式及内容建议见附件3);请各直属单位参照2010年与我厅签订的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内容,提出2011年度一类工作目标考核建议。考核建议请于12月27日前上报我厅。
上述表格可在我厅门户网站本通知的电子文件附件处下载,我厅门户网站地址:www.zjjs.com.cn。报送正式文件的同时,请将文件的电子文本同时发至厅公务邮箱:tban@zjjs.com.cn.。
联系人:陈航、房建祥,电话:0571-87052825、87052829,传真:0571-87052848。
附件:1.2010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2011年度一类工作目标(格式及内容建议)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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