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厅管各社会团体、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汇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践行。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汇编(试行)》,是在新的形势下,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特点,全面制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而汇编的。“汇编”中的各行业(系统)各岗位(工种)职业道德规范,反映了行业特点、岗位实际和时代精神,既是对从业人员道德素质的基本要求,又是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基本教材。我们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举措,广泛深入地宣传、学习和践行职业道德规范,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提升行业文明和谐程度,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而不懈努力。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在学习践行“汇编”中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结合自己特点,可以制定切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的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贯彻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请各市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地贯彻执行情况于2010年10月底前报送厅文明办。
附件:《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汇编(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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