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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秀项目和优秀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住保房管局:
  为进一步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品质,鼓励建设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经我厅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秀项目、优秀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一)优秀项目
  1.范围:全省范围内2012年底前已竣工交付使用且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至少达到一个完整组团规模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含拆迁安置、综合整治)项目。
  2.要求:项目规划设计科学,工程质量优良,配套设施完善,后续管理规范;入住率达75%以上,采用社会化物业管理、住户满意率达85%以上,无各类投诉。
 (二)优秀企业
  1.范围: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范围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位(含开发、代建单位)、施工企业。
  2.要求:累计开发承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达30万平方米以上,所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多次获省市优质工程奖,企业有较好的社会信誉与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评选方法
 (一)各市推荐。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原则上,杭州市推荐的优秀项目和优秀企业各不超过5个(家),宁波市、温州市各不超过3个(家),其它市各不超过2个(家)。
 (二)专家评审。我厅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各地上报的书面及多媒体材料进行会审评选,好中选优,评出优秀项目和优秀企业若干个(家)。必要时进行实地踏勘。
 (三)网上公示。评选结果将在浙江建设信息港(www.zjj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三、奖励办法
  对入选的优秀项目及企业,我厅将颁发奖牌,并在《浙江建设》、《浙江房地产》、《浙江建筑业》等杂志上分期进行宣传,推广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做法、经验;同时选择部分企业和项目在省第三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果展上进行重点展示。
  四、评选资料报送要求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秀项目和优秀企业申报资料要求详见附表,每个申报项目和申报企业提供约10分钟的多媒体综合介绍。各市上报时限为5月24日前,以邮戳为准。
  优秀项目和优秀企业申报表可在浙江建设信息港(www.zjjs.gov.cn)下载。
  联系人:赵秋立      王忠信 
  联系电话:0571-87054156或87054168
  附件: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申报资料报送要求
  2.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申报表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秀企业申报资料报送要求
  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秀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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