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
为规范国有投资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96号)规定,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浙江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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