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单计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4〕344号)和我厅《关于开展清单计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14〕函建字453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地市国标清单(2013版)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4年1月1日后实施国标清单(2013版)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等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设、施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执行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二)各级管理部门制定贯彻实施清单计价国家标准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管理机制以及宣贯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情况。
三、检查工作安排
我厅组成两个检查组,于2014年8月下旬和9月上旬分别对部分地市进行监督检查(分组情况及检查地市见附件)。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四、检查程序
(一)听取汇报。检查组听取各市建设(发改)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贯彻落实清单计价国家标准工作的情况汇报。
(二)审核材料和实地检查。检查组按照〔2014〕函建字45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相关材料审核并实地检查工程项目清单计价的执行情况。
五、检查要求
(一)各市要按照要求做好迎检工作,准确掌握本地区清单计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二)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检查工作中遵守检查纪律,注重工作作风,严禁借检查之名吃拿卡要。
附件:清单计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分组情况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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